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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举办第五期学术沙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12

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举办第五期学术沙龙
    2013年11月7日晚19:00,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第五期学术沙龙在烟台大学法学院二楼会议室顺利举行。沙龙主题为“侵权法的性质与功用”。活动邀请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于敏研究员做主题报告,法学院院长张平华、党总支副书记范李瑛等学院教师以及研究生、本科生数十人参加,国际法课程组陆寰老师主持沙龙活动。
    于敏研究员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侵权法的概述、特性、功用三个方面发表了精彩的演讲,展现出对侵权法研究的独到见解。他认为侵权法的最基本功用是救济受害人,抑制损害的发生。张平华院长就“不同时代法的发展”及“法的结构和功能”进行了主题评议。
    随后,范李瑛教授,王洪平副教授等就此次沙龙的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几位老师围绕“无过错责任中是否包含违法行为”及“归责原则”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探讨。
    两个多小时的学术交流中,现场氛围热烈,研讨内容充实,进一步加深了师生对侵权法的认识。张平华院长对此次沙龙进行了总结,沙龙活动在一片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