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第十四期学术沙龙顺利举行
2014年11月11日晚7:00,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第十四期学术沙龙在研究院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学术沙龙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杨忠霞庭长分享了一个真实案例。案件涉及张某乙下河溺水身亡,村委会及水利局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参加本次学术沙龙的有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研究员于敏老师,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研究员张玉东老师、王光明老师及部分研究助理和同学,本次学术沙龙由烟台大学法学院王圣礼老师主持。
本次学术沙龙经过充分讨论,实现了预期的效果。双方约定以后此类交流将继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