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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何燕老师参加全国民事诉讼法学年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01

我院何燕老师参加全国民事诉讼法学年会
    我院何燕老师于11月12日-17日前往福建泉州、厦门参加全国民事诉讼法学年会、青年民事诉讼紫荆论坛两个会议。何老师在民诉年会上积极参与评议、发言,所提出的对最高院的陪审制的有关建议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肯定和好评。在厦门的紫荆论坛会议上,何老师作为第一评议人对提交会议的两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进行了评议,围绕证明责任的内涵、分配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带动了整个会议对此问题的积极研讨和热议。
    11月29日至30日,何燕老师前往山东淄博参加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山东淄博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全国诉讼法学高端论坛,参与了有关民事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和再审之诉的讨论,并在会议上就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新司法解释有关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问题作了主题发言。发言内容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曹守晔所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孙加瑞专委的好评。何老师还在会场上与山东各高校法学院的民诉法学者就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学习。
    这一系列会议拓展了我院民事诉讼法学教师的视野,提升了我院民事诉讼法学教师在该专业领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