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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岗位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12

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岗位申报通知

各单位:
《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已于3月3日正式印发,根据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各层次岗位申报工作,各层次岗位申报条件见《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暂行办法》。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申报人员须填写《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岗位申报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10份;
2、申报人员业绩成果的时间要求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申报表》中填写的符合条件的科研业绩需提交支撑材料;
4、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做好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需经各单位初审,单位盖章视为初审合格,杜绝因单位把关不严出现申报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
5、请各单位将符合申报条件老师材料收齐后分装,于4月20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同时上报电子版《申报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1.《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暂行办法》
2.《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岗位申报表》
人事处
2016年4月6日
详细文件请从学校办公系统下载,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