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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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说明
2016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对招生考试进行改革,初试复试考试内容变化较大,请有意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复试及加试参考书目。现将主要调整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法学学位硕士调整了初试科目
法学学位硕士各专业的业务课:“722法学综合一”命题范围包括法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822法学综合二”命题范围包括行政法学、民法学(不含商法)、民事诉讼法学,不指定参考书目。题型包括比较概念异同、简述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案例分析题。
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学制变化
因培养需要,我院2016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学制调整为三年。
三、在复试面试环节注重法律综合基础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的考核
在复试的面试环节中采取一级学科综合面试,全面考核对各专业相关领域基础知识的综合理解、分析能力。
四、关于后期招生政策调整
如教育部调整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出台新政策,我院将根据政策要求对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并在烟台大学法学院网站上及时更新,敬请关注。 |
五、附:2015年法学学位初试试题
法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复试及加试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