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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0

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1、成果时限要求:本次申报参评成果的发表、出版、鉴定(验收)或采纳的时限为2013年1月至12月(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课题研究项目以结项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批示时间或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
2、成果字数要求:发表在报纸上的成果2000字以上、刊载在杂志上的成果5000字以上。
3、成果形式包括:
(1)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该类成果必须是经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在正式报刊发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
(2)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该类成果必须经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
(3)课题研究项目。该类成果必须有省部级以上部门单位出具的立项书和结项证明(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优秀结项证书),其核心内容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或正式出版专著。
4、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
多人合作的系列丛书,如果涉及学科较多,出版时间不一,由丛书主编及编委会出具同意证明,单册可以申报参评。 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申报一次,可以整套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也可以单册申报。同一书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一本书申报,不能单册申报。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其申报权归“作者”或“主编”。    
5、外语论文和著作书面申报前,务必经申报作者所在院组织专家组认真审读全文和全书,严格把关,绝不能出现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和言论,所在院需要开具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6、凡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精品工程奖、刘勰文艺评论奖、泰山文艺奖、教育部优秀成果奖等)不参评。凡是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直接授予重大成果奖。
二、申报程序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省评奖办网上审核、成果查新验证、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省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2015年3月25日0时至 4月25日24 时整,开放服务器,过期将不再受理。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评奖平台填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等成果所有信息。要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共分经济学组、管理学组、哲学社会学组、政治学组、法学组、文学语言学组、文化学组、教育学组、历史学组、应用与普及组等10个
学科组,如果填报不准确,省评奖办有权调整。  
2、网上成果展示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概要,并接受社会监督。  
3、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4、成果查新和验证  
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均由申报者个人报经省评奖办筛选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申报者下载成果查新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单位。查新报告书由查新机构反馈到申报者邮箱(申报者收到后转发至cgk@ytu.edu.cn)。著作作者还要在中国版本图书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省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凡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的,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5、申报者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各一份。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3)成果原件及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支撑材料只提供所申报成果的反响情况(支撑材料不要报送“主要相关成果及获奖成果”中所填写材料的复印件),包括所申报成果的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市厅级以上单位
采用、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科普类著作印数等。国家级、省级及市厅级机关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的成果,均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原件,并在提供的原件上标注被采用内容;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要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有效证明。大型企业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来界定)。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4)申报者亲笔签名的《申报成果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一份。
(5)外语论文和著作需要填写《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表》。外语论文需要另报全文的汉语译文;外语著作需要另报1万字的汉语译文重要观点摘要。
6、各院审核申报材料、客观赋分、排序
各院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对每项成果赋分,据赋分情况等将每项成果排序。
7、5月8日,各单位报送每项成果的申报材料(一份):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3)成果原件及支撑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申报者亲笔签名的《申报成果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一份。
(5)《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及赋分表》。
(6)各单位申报成果排序表及电子版。
8、根据省评奖办下达给我校的申报指标,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评选确定推荐申报成果。注:学校原则上将按照各单位近三年来的平均获奖数的60%、本次成果申报数的40%以及各单位完成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情况推荐上报。
9、获推荐成果于5月13日以院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
(1)《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  
(2)《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涂黑直至辨认不出。评审表需A4纸打印、左侧竖装。
注:“学科门类”填写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哲学社会学、文化学、教育学、文学语言学、历史学或应用与普及;“申报渠道”填写烟台大学;“作者所在单位意见” 以及“成果初评推荐意见”栏均填写“经审核,同意申报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作者所在单位”指各院。
(3)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两份成果匿名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论文全文);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处理后的原。匿名是指将成果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4)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条规定),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单独左侧竖装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请勿与申报的成果、评审表等装订在一起。
(5)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6))《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表》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的,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外语论文需要另报全文的汉语译文;外语著作需要另报1万字的汉语译文重要观点摘要。

(7)申报者亲笔签名的《申报成果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一份。
(8)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九次社科评奖”专用。
(9)《申报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成果汇总表》一份及电子文档(见附件)。  
成果书面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省图书馆和省评奖办分别存档。 
三、其它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完成登记并展示成果概要,接受监督。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登记表、评选表、外语表(外文成果需填写)、成果查新方式方法和查新表、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等可在省社科联网站查询、下载,亦可咨询社科(科技)处。  
3、申报过程中请时刻关注省社科联网站有关最新申报通知和注意事项的更新,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联系人:曹永智   联系电话:63446    电子邮箱cgk@ytu.edu.cn
 
 

                                             社科(科技)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