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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9

关于开展2016年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我校内涵发展,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现进行2016年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宗旨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结合我国特别是我省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向在总结近几年教学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教改项目的立项研究,促进教学成果的凝练,形成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同时,鼓励广大教师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中去,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倡导立项项目与培育教学成果相结合、立项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争取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
2.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为指导,以学校、学院的系统规划为指南,深入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新形势,针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3.项目应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实施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预期能取得一定成果,具有推广价值,切实保证教学改革实践顺利推进。
4.注重整合学院、课程组、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学院、跨部门合作申报和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实际,避免空洞的表述及没有实质性的内容;项目研究要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要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体现立意新、视角新、方法新;要重视实践检验这一重要环节,实践过程记录要全,要有调查研究记录及改革成效的翔实佐证材料。项目研究范围请参见《2016年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研究项目不限于本指南,指南仅为参考)。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同时也鼓励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与过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限5人(含主持人)。
4.作为项目负责人仍有在研项目的人员,不得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年度的教研项目。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以项目立项结果公布时间为准),经学校批准后,也可提前或延期一年。三年尚不能完成将取消该项目,在任何评审中不得再行填报使用。
2.本次项目立项学校不再进行前期资助,项目结题后,将视其发表论文和研究成果实际运用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办法见学校相关文件)。
3.本次立项采取单位限额申报,每个专业限报3项(院内自行分配),学院申报总数不得超限。其他单位限报3项。

五、申报程序及提交的材料

1.填写《2016年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
2.各单位要组成评委会对本单位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初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择优推荐。
3.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公布。    
4.各单位请于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将两种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xyjk@ytu.edu.cn。联系电话:64920
                            
教务处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1.《2016年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选题指南》.doc
2.《烟台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