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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科研业绩量化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22

各位老师:

根据烟台大学《关于申报2020年科研业绩量化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20年科研业绩量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

包括科研项目(纵向、横向)、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科研奖励三部分。

二、申报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或成果(奖励)第一完成人按附件6要求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不上传科研系统的或审核不通过的记录不予认定),及时主动通知本项目(成果、奖励)其他人员查看核对信息,尤其,涉及跨单位合作的人员,个人业绩要分别从各自学院上报,并在表中备注合作情况。

2.个人根据自身情况,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填写《纵向科研项目量化申报表》(附件1-1)、《横向科研项目量化申报表》(附件1-2)、《“论文、著作”量化申报表》(附件2-1)、《“知识产权”量化申报表》(附件2-2)、《科研奖励量化申报表》(附件3)、《“被引频次”量化申报表》(附件4)及《科研业绩量化汇总表》(附件5)。将相应的论文、著作、转载、收录证明原件等报送所在单位。

3.法学院对网上填报的资料负有审核责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审核。科研系统填报、返回修改材料的学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17:30。为顺利完成后续的业绩审核和公示,请于2020年11月23日之前完成科研业绩材料的上传及修改工作。

4.各项目负责人或成果(奖励)第一完成人按照文件要求确定量化分数和分配比例,如需调整比例,要以项目、成果及获奖人员的排序为依据,除自愿放弃外,排在后面的人员不可高于前面的分配比例。享受校内人才津贴的各层次人才(名单见人事处提供,附件9),其主持或成果作为第一完成人(或有官方出具的放弃使用证明的通讯作者,用于完成合同任务),本人比例不得调整。

5.业绩量化在全院公示3日,对已公示的项目可以申诉、修改,但不得另行增加。对于因特殊原因而未能及时申报的业绩,可以在次年申报业绩时补报。

三、注意事项

1.每条科研信息只能上传一次,最终审核通过后,该条信息记录不再更改。论文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上传,谁上传谁将作为我校第一完成人。若是SCI、SSCI及高被引论文且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均不是我校教师,则由我校第一位参与者负责上传,并视情况上传官方放弃使用证明。

2.科研业绩量化不包括教研论文、教研著作、教材、教研奖励等。

3.本次量化为2020年取得的科研业绩,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时效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分区数据尚未公布,计划在11月完成,系统提交时可参考2019年发布的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基础版”分区填写,我处会在第一时间公布最新分区通知,请科研秘书和教师及时修改系统和量化表格分数。

4.为提高教育部年度成果统计和各学院年度考核指标的准确性,减少重复劳动,理工科2020年论文、著作也需全部上传系统,SCI分区暂时参考2019年公布的数据。明年量化奖励时,不再单独受理2020年12月1日前的新增项。

5.业绩奖励不重复计算,成果、奖励按照最高得分计算。过往已计算业绩且今年又有更高级别的,需将过往业绩分数减去。比如,2019年入选的高被引论文,发表时间在2017年及以前的,计算今年业绩时要减去以前已量化分数。

6.根据新文件(见附件8)中“化学、工程、药理学与毒理学三个学科中的论文,根据他引频次单独再给予奖励”之规定,新增他引次数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2020年11月1日。届时,我处将以web of sci中导出的相应列表形式发布,他引频次查询方法见附件6及视频附件7。

7.职务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未在我处备案的(由我处组织申报的奖励均有备案),需网上提交原件扫描版,并报1份原件至我处。

8.在系统中上传著作类成果时,今年新增了CIP核字号验证内容和附件上传项(验证网址“中国版本图书馆https://www.capub.cn/”),CIP验证结果截图须上传。著作类A类成果,需网上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出具的该部著作符合相关条件的认定意见(需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9.近期学校开展了数据治理工作,科研系统中有关“科研人员管理”部分的权限(如人员增加、修改、所属学院部门调整等功能)已划归人事处统一管理。按照系统审核流程,学校各部门均应设置二级秘书审核权限,否则无法直接提交到我处,无二级秘书权限的部门需及时联系我处增设该功能,以便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10.科研系统相关具体问题请咨询科研秘书,如无法解决,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至我校社科处解答,电话62455。共性问题定期在科研系统的“公共文件维护”发布解决方案。

四、报送社科处材料及时间

1.材料包括:

附件1-5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表中申报人签章必须是本人的亲笔签字。表中明细按照项目或成果、奖励名称排序。电子版发送至kyms2017@163.com

2.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给我院科研秘书。

附件:1-1“纵向科研项目”量化申报表

1-2“横向科研项目”量化申报表

2-1“论文、著作”量化申报表

2-2“知识产权”量化申报表

3.“科研奖励”量化申报表

4.“被引频次”量化申报表

5.“科研业绩”量化汇总表

6.科研系统各栏目附件提交要求

7.视频操作——被引频次查找

8.烟台大学教研科研业绩量化计分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18〕69号)

9.校内人才津贴人员名单(人事处提供)

法学院

2020年10月19日

  • 附件【报送材料.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