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12月份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通报
根据《烟台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我院于近日成立由5位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针对延期毕业的4名同学的毕业论文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授予其硕士学位。其中,1名学生通过答辩;其他3名同学未通过答辩,需要根据评委老师和导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参加明年6月份的毕业论文答辩。
本次答辩中,普遍出现的问题有:
(1)注释文献:格式不规范,脚注较少,参考文献存在重复引用的现象。
(2)脚注和参考文献资料质量不够高。
(3)格式:未能按写作指南要求规范格式,甚至出现了页码错乱的情况。
(4)文章内容:结构不够合理,措词不规范,实证材料论证不足,问题意识不强。
特此通报。
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业务办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