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烟台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政策:
2017年我院接受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专业调剂考生。法律硕士调剂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全日制考生除需通过《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外,各专业还须满足相应的调剂条件:
(一)法学硕士。考生资格限定为:985院校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211院校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名单附后)的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二)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设定为“知识产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资格限定为: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并取得理工科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生源学校需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三)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设“高级涉外法务”“高级应用法务”两个研究方向。考生资格限定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前者的考生应获得CET考试6级证书;后者的考生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生源学校需为法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调剂程序:
全部调剂考生于3月17日——20日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并及时关注网站审核结果,回复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该网站上填报调剂志愿的调剂无效,3月22日我校开始复试。
三、其他说明:
有关助学金待遇(档案末转入学校者除外)等问题请查阅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35-6902785(法学院)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17日
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
一、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中央民族大学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南开大学 |
河北大学 |
山西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辽宁大学 |
沈阳师范大学 |
吉林大学 |
吉林财经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复旦大学 |
同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南京大学 |
苏州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浙江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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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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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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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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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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