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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大法律人》征稿启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8-02

《烟大法律人》征稿启事
亲爱的在校生及校友们:
你们怀揣梦想,从天南海北聚首在烟大法学院。在这里,大家相识相知、同窗共勉,一路走来欢笑与泪水铸就了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这里温存着你们携手拼搏的回忆,镌刻着你们共同成长的印记,弥漫着你们同心驻守的情感。今天,属于法学院自己的刊物《烟大法律人》出版在即,我们立志将其打造为集学院发展即时报道,校友活动温馨速递,人生励志多角度呈现,校友情怀尽情抒发,学院恩师风采展示,学子才华激情挥洒为一体的刊物。透过不同的视角洞悉法学院的成长。借助这个平台,搭建起校友、在校师生、法学院之间相互联系交流的桥梁,将法学院的精神风貌传递下去,将烟大法律人的称号做大做强,并且继续昂首阔步开始新的征程,迎接新的挑战。
法学院的发展离不开广大校友的关心和鼎力支持,《烟大法律人》正是维系法学院和广大校友的纽带和桥梁,将五湖四海的校友紧紧的凝聚在一起。它是回眸法学院昨日的历史,见证今日成果、展望明日辉煌的窗口;是无数莘莘学子启迪人生之路,开创未来事业的家园;是校友回忆母校生活,重温当年激情的园地。在此我们真诚的邀请您将自己对母校、对法学院的感激情怀,对人生的感悟,对在校生活的趣事见闻,直抒胸臆,以文字、图片的等形式表现出来,我们真诚希望校友们能踊跃来稿,共同美化呵护我们的心灵之家。现将征稿具体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用途
来稿用于《烟大法律人》刊物,“校友抒怀”以及“校园随笔”栏目。
二、征稿对象
    面向烟大法学院历届校友,以及烟大法学院全体在校师生征稿
三、征稿要求
1、稿件题材可以抒发校园情怀,表达对母校的感激之情,回忆在母校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及重回母校,师生相聚的感触。也可以描写生活感悟,通过自己的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和创业经历,揭示人生百味,启发人生思考。
2、稿件体裁不限,可以是散文、随笔、游记、诗歌,也可以是感言、回忆、记事、建议,文章可以搭配图片。文字篇幅一般不宜太长,以短小精悍、简约凝练为佳,我们倡导文风清新雅致、意蕴清香浓郁。
3、稿件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如遇版权之争或其他问题,文责自负。
4、稿件若为文章,其字数短篇800字;中篇一般2000字。
    四、注意事项
1、请将稿件和照片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交付,并注明姓名、班级、联系方式。
2、根据编辑需要,本刊会酌情对稿件文字适当修改或删节,望予谅解。
3、欢迎您将对本刊的意见或建议在来稿时附文说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蓉(烟大法学院校友办公室秘书)
联系电话:18253531218 6902128
E-mailhappyhr7777@163.com   ytulawer1984@qq.com
联系地址:烟大法学院校友办公室(法学院305室)
 
 
烟台大学法学院校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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