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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4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情况 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14

法学院2014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情况 公示
学院2014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情况
公示
 
    自接到学校下发关于评选2014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以来,法学院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评选的相关条件,面向全院学生开展优秀典型学生的遴选推荐工作。法学院一贯重视青年学生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先进典型和榜样教育的力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弘扬主流价值,引导文明风尚。
    本次评选我院通过自行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查以及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等环节,最终决定推荐法121-2班王鑫涛参评山东省优秀学生;推荐法121-4班宁昱彤、法研12级法学理论班宋健参评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法131-1班、法研13级民商法班参评山东省先进班集体。现将各推荐者的情况公示如下:
    王鑫涛,女,中共预备党员,曾任团委志工部副部长、闻道读书会会长,该生在校期间刻苦努力,表现突出,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烟台大学“青春榜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长岛农商银行励志奖学金等共计二十四项荣誉,其中国家级荣誉一项,省级荣誉四项,校级荣誉十一项,院级荣誉八项。
    宁昱彤,女,中共预备党员,曾任法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兼法121-4团支书,该生工作认真负责,先后荣获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烟台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烟台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等多项荣誉。
    宋健,男,中共党员,曾任《勺海法律评论》编委会主任、法学院团委学工助理,现任本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该生在研究生期间表现突出,共主持校级研究课题3项,已在国内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篇,并荣获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法131-1班,该班共30名同学,班级制度建设和学风建设突出,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班委开创性发起“无手机课堂”倡议活动,创立“传—帮—带”学习链条,设立各式“学习兴趣小组”,创造了“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先后荣获优良学风班、红旗团支部、学院阳光体育运动汇“精神文明奖”等多项集体荣誉。
    法研13级民商法班,该班共15名学生,大家一起勇挑“古名君”杯模拟法庭辩论赛,同往儿童福利院献爱心,在校园内发起“净化校园,你我共参与”活动,在运动场上“谁与争锋”,同学之间团结一致,并获得“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公示期间: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7日,共计五天。
    欢迎广大师生对以上同学、班级被推荐为山东省优秀学生、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和山东省先进班集体事宜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4月17日前到法学院团委301办公室如实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535-6902714(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党总支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