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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大法律人|烟台最美检察人王胜娜:烟大助我梦想启航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6

 2023年12月28日,由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的首届“烟台最美检察人”评选活动发布仪式举行,刘海燕、王胜娜、王艳艳、刘通、杨儒等五位烟台大学法学院校友荣获烟台市“烟台最美检察人”称号。

 本期,让我们走近烟台大学法学院1998级本科校友,栖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王胜娜同志,一起领略优秀校友的风采。

 从检20载,王胜娜始终怀着对党和人民的赤诚忠心、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在新时代检察路上,专注执着,不骄不躁,在未成年人、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事业中辛勤耕耘,以出色的工作业绩树立起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曾荣获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带领部门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东省检校共建示范点等荣誉。先后十一次被栖霞市委市政府记功、嘉奖;2023年度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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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柔情护蕾

以大爱之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王胜娜立足做优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目标,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的13名涉罪未成年人均已考入大学或顺利就业。《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王胜娜积极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落实。她牵头与公安、教体等多部门会签文件;聘任9名一线教师担任合适成年人、1名高级心理咨询师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17位一线教师担任家庭教育辅导员;探索打造检察主导,社会力量参与,“预防+矫治”的家庭教育检察监督模式,所在单位被确定为全省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试点单位,并获评优秀试点单位。1起案件获评全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中央电视台、《山东法制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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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坚守初心

以“零容忍”态度反腐倡廉

近年来,王胜娜带领科室干警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反腐倡廉,探索实践“一抓二治三联四查”工作机制,近年来先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3件,涉案金额约1.36亿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1.31亿元。工作经验被正义网、检察日报、山东省检察院转发。2022年,在办理近年来烟台市首起粮食系统贪贿案件时,因案件时间跨度长,犯罪事实笔数多,证据材料多,且涉案资金账目杂乱,王胜娜带领办案团队加班加点对涉案资金流转、谋利事项、涉案款去向等逐项进行核实,掌握了充分、全面的犯罪事实,并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说理、有效沟通,案件受理后第10天,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接受,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受理后第17天,顺利向法院提起公诉,实现了案件快速办理。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王胜娜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全力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该案庭审当天,王胜娜联合纪委监委、法院组织50余名粮食部门及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将严肃的庭审现场变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针对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该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堵漏建制,加强安全监管。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最高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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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念群众

以秉公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犯罪案件尤其是涉众型案件具有案件事实复杂、涉案人员多、查证困难等问题,办理此类案件不能就案办案,要聚焦服务大局,多措并举求质效。王胜娜带领干警坚持把办案融入社会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办案始终,近年来共办理经济犯罪案件144件,制发检察建议23件,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王胜娜主动延伸检察触角,做好犯罪预防。她积极更新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组织开展各类预防宣传,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到企业走访问计问需,开展合规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免疫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创新成果得到尊重……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人生最灿烂的春秋里,王胜娜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守初心践使命,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守公平护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传递司法温情,用“温度”守护“法度”,立足平凡岗位,争做铿锵玫瑰,尽展巾帼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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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胜娜校友在接受母校记者采访时表示:“烟大是我梦想启航的地方,四年的法学教育成就了我的检察梦。我喜欢听烟大的钟声,喜欢看烟大的雪景,喜欢吃烟大餐厅的刀削面,喜欢坐在烟大阶梯教室里上郭校长用招远话讲的民法课......回忆青春岁月的朝朝暮暮,我骄傲我是烟大人!四十载春华秋实,四十载桃李芬芳,祝福母校荣华长青,再谱华章!亲爱的师弟、师妹们,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希望你们踔厉奋发,不负韶华,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贡献烟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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