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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烟台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2026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07

根据烟台市地方立法实践要求,结合烟台市地方立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立法研究的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发布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科研优势或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课题负责人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课题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个。课题研究组原则上由3人以上组成并由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课题负责人,需全程与烟台市人大法工委进行对接协调

4.课题组需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2026年度立法研究课题指南

烟台大学专项课题

1.高质量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紧密结合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理论研究等工作,系统梳理新时代我市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要求、重点难点与完善路径,深入调研我市备案审查工作现状,借鉴外地先进工作经验,针对性提出贴合我市实际、可落地、可操作的改进举措,并最终形成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成果汇编等系列研究成果。

研究时限:2026930

2.新形势下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紧密结合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理论研究等工作,系统梳理新形势下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成效、重点难点与提升路径,深入分析我市在立法调研、起草、审议、实施等环节的特点与不足,为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质增效、彰显地方特色、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提供理论支撑与实务参考,并最终形成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成果汇编等系列研究成果。

研究时限:2026930

鲁东大学专项课题

1.生态环境法典下我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对我市涉生态环境领域现行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题研究,系统梳理生态环境法典与我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衔接要点、影响范围及核心变化,全面概括生态环境法典对我市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的具体影响,为我市后续优化生态环境立法、维护法治统一提供理论参考与实务支撑,并最终形成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成果汇编等系列研究成果。

研究时限:2026930

山东工商学院专项课题

1.备案审查向镇街延伸工作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理论研究等工作,全面调查了解我市备案审查向镇街延伸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并形成有利于推进工作的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成果汇编等系列研究成果。

研究时限:2026930

三、申报、评审、立项管理

研究院统一负责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研究院将从申报的项目中通过“公开申报”的方式择优选取4项为本年度研究课题每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

四、研究过程管理

本研究院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当严格遵守《烟台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立项要求做好课题管理工作,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开题论证会、中期论证会和结题论证会。

研究院对课题研究的进度、研究方案进行监督和管理。课题组不能按要求进行研究的,研究院有权终止课题的立项资助。

课题研究过程中,未经本研究院批准,课题组不得擅自将研究内容或者成果对外公开,或者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五、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结项验收

课题组应对研究周期、阶段性计划等做出合理安排,确保研究质量。未经研究院批准,不得延期。

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后,课题主持人应当按要求结项,并将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成果汇编等系列研究成果纸质版和电子文本以及3000字的成果要报,报送研究院验收。

六、申报办法

课题申请人填写《烟台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年度课题)申请书》,同时分别以PDF文档和WORD文档的形式发电子邮件至wangyuquan2020@126.com,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为:申请人+课题名称。只需邮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无需寄纸质版,立项后正式签署相关文件。

本年度课题申报期限截至:2026510

七、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2.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系人:王玉全

联系方式:15092229378


烟台市地方立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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