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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三十周年院庆校友捐赠方式
法学院三十周年院庆校友捐赠方式
自发布《烟台大学法学院
成立三十周年校友返校日活动邀请函》以来,众多校友致电询问向母校捐赠事宜,在此,校友办代表法学院向校友们表达诚挚的谢意,感谢亲爱的校友一直以来对学院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应校友要求,现将法学院接受校友捐赠方式公示如下:
一、实物捐赠
二、现场现金捐赠
三、银行转账:
户 名: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账 号:15394601040003864
开户行:烟台市莱山区农行清泉寨分理处
转账需注明如下事项:1、捐赠者学院、年级、姓名;2、捐赠对象:法学院;3、捐赠用途。
请捐赠校友填写《烟台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或《烟台大学接受实物捐赠登记表》,并发送至如下邮箱。
联系人: 亓健生(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校友会秘书长)
王鲁娟(烟台大学法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法学院校友办
电话:0535-6902128 6902712 传真:0535-6903220
QQ: 2367671158 Email: ytulawyer1984@qq.com
更多内容请关注烟台大学法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www.law.ytu.edu.cn
http://www.law.ytu.edu.cn/uploadfile/2014/1015/20141015124744163.doc
(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
http://www.law.ytu.edu.cn/uploadfile/2014/1015/20141015124744462.doc
(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实物捐赠登记表)
烟台大学法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