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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寒假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杯”案例研析大赛通知
2015年寒假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杯”案例研析大赛通知
    为扎实推进卓越法律人培养计划,锤炼法科学生的法律推理能力、应用能力和研究能力,经研究,每年寒暑假面向在校本科、研究生举办案例研析大赛。案例研析题由法学院院长命题并组织评审,所选案例将尽量贴近生活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现将本次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烟台大学法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赛时间
    2015年寒假案例研析大赛的截稿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请参赛选手将作品发至邮箱:fxyalyxds@163.com ,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姓名+班级+联系电话)。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者可任选一案例,运用案例研析思维,集中回答所附问题,并写成一篇文章。论文题目由选手根据案例和问题拟定。论文写作应以解释论为主,兼顾立法论。
    (2)论文应严格采用法言法语,所适用法律须更新至中国大陆地区最新法律,参考文献须参考最新权威论文和著作。引文、注释须符合学术规范。
    (3)论文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
    (4)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5)论文格式适用烟台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
四、评奖及标准
    法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奖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
    奖项评选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学术水平为唯一标准。其中,获得一等奖的论文须达到《法学》期刊的发表水平,即篇幅适当(8000字左右)、题目美观、结构严谨、中心突出、论证有力、语言凝练。二等奖则应达到《勺海法律评论》的发表水平。注释参照《勺海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附件:http://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杯”案例研析大赛通知及案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