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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我最喜爱的五位教师评选”活动通知
法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我最喜爱的五位教师评选”活动通知
2017届本科毕业班:
    法学院毕业生“我最喜爱的五位教师”评选活动采取法学院全体本科毕业生直选的方式,每年举办一届,现已连续举办多届,现已成为我院最具传统性和影响力的学生评教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心系学院发展的情怀,展示工作在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风采,增进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现决定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生“我最喜爱的五位教师”的评选。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
    通过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师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学生尊师、爱师的观念;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调动教师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教师把握学生心理,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师生交流,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和监督,成立评选委员会,评委会人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业务工作办公室相关老师组成。
    要求各班成立评选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本班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
    三、评选对象及名额
    在2013-2017学年面向2017届本科生授课的全体专兼职任课教师中评选出5名“我最喜爱的老师”。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学,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2.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个人素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严谨的教风和高尚的师德为学生树立榜样;
    3.积极研究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学生喜欢听主动学;
    4.关心学生,能热情地给予学生各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五、评选过程
    学院评选委员会按照各班对候选人总体票选排名顺序确定5名老师为2017届本科毕业生“我最喜爱的五位老师”,报院党总支研究通过后,向全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确认表彰。
    六、表彰奖励
    获得“我最喜爱的五位老师”荣誉称号的教师,颁发证书和适当的物质奖励,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七、候选名单
    经前期统计,我院共有48位教师曾给2017届本科生授过课,作为此次评选活动的候选人。此次评选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限定只有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才有投票权。票选截至日期为2017年6月7日。候选人名单如下:
    房绍坤、范李瑛、张平华、关涛、刘经靖、王洪平、张洪波、于海防、何燕、张玉东、张旭昕、熊德中、陈浩、姜福晓、宋红松、王超政、黄伟明、宋振武、杨利军、陆诗忠、初炳东、林铁军、李涛、王光明、王加卫、汤唯、毛海利、王桂玲、杨曙光、孙季萍、危文高、崔雪丽、程朝阳、樊静、金福海、袁瑜琤、刘爽、于永芹、姜一春、毕潇潇、王圣礼、马丽丽、衣淑玲、王海英、贺连博、朱玲玲、马立伟、陆寰(共计48位)
    请各毕业班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及时反馈评选结果。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