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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遴选公告
烟台大学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遴选公告
同学们:
为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团干部层级化、多样化、结构合理化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法学院团委决定面向全体研究生公开遴选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平等竞争、择优任用的原则;
(四)坚持个人自愿、群众认同、团委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和职责
学生团委副书记1名,任期至少1年,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协助学院团委老师,带领院团委(学生)各部门完成学院共青团相关工作包括组织宣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等工作。
三
、报名条件
1.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 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能正确处理学业与工作的关系;
3. 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责任心、有主人翁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强;
4.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
5.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6.有意向将来从事高校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的优先考虑。
四、
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招聘的同学请填写 《法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3月22日17:00前交至法学院301办公室。
学院团委成立公开遴选小组,对相关政策作出解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面试后,确定录用人员。
法学院团委
2017年3月16日
附件1:
法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治面貌
导师姓名
是否通过司考
年级及专业
联系方式
特 长
曾任职务
现任职务
自我评价
工作经历
社会实践
奖惩情况(含各类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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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