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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科研业绩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科研业绩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烟台大学下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科研业绩的通知》,现将本年度科研业绩统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包括科研项目(纵向、横向)、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科研奖励三部分业绩。

    二、申报程序

    1.各位老师应依据《关于调整岗位津贴及考核奖发放办法的意见》(烟大校发[2013]42号)之附件《烟台大学教学科研业绩量化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科研业绩申报。各项目负责人或成果(奖励)第一完成者应主动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通知本项目(成果、奖励)其他人员查看核对信息。(请各位老师于2018年12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事宜)。

    2.所有材料以网上报送为主(请登录我校科研系统进行申报,http://202.194.116.150/login.do),我院科研秘书负责审核网上填写的资料,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把关。

    3.业绩奖励统计会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可以申诉、修改、增加。对于因特殊原因而未能及时申报的业绩,可以次年申报业绩时补报。

    4.所有业绩奖励一律打包发往首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即科研系统的录入人),再由负责人统一分配给合作人员。分配比例原则上参照学校文件执行,也可经学院领导和项目(成果、奖励)负责人同意另行分配。

    三、注意事项

    1.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时效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业绩奖励不重复计算,成果、奖励按照最高得分计算。过往已计算绩效且今年又有更高级别的,需将过往绩效分数减去。

    3.职务知识产权证书、获奖证书未在我处备案的(由我处组织申报的奖励均有备案),需网上提交原件扫描版,并报1份复印件至我处。

    著作类A类成果,需网上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认定意见(需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4.科研系统相关问题请咨询我院科研秘书。

    5.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从科研系统导出的含部分字段(字段内容见附件)的《在研项目表》、《项目结题信息列表》、《项目验收列表》、《论文信息列表》、《著作信息表》、《专利信息表》、《软件著作权表》、《成果获奖信息表》,并正确填写附件表格中标红的内容。

    6.请于2018年12月17日前将上述表格发送至我院科研秘书邮箱(kyms2017@163.com)。

  法学院

  2018年12月10日



    附件: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