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328号)(附件1)和烟台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学院现开始进行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3年新增学科专业调整选题以及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高等教育数字化、教师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等选题内容,具体见《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

(二)立项类别。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其中: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附件1)进行申报。

二、申报数量

2023年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面上项目申报名额7项,重点项目7;还可以申报重大专项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另外,为更好发挥专业类教指委作用,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为鼓励高校教师积极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近5年内参与过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的高校,可申报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2项,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根据以上限额情况,我校各学院的申报限额如下:招生专业数量大于等于4个的单位限报3项,招生专业数量少于4个的单位限报2项,其他教学相关单位限报1项。其中,每个申报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09月—20237月)每学年面向我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且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二)申报限制。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总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三)其他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1.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23年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word格式;

2)《2023年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

3)项目主持人近3学年(20209月—20237月)教师工作量列表,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导出(Excel格式,查询方法:办事服务大厅-本科生教务系统-个人教务-我的工作量-教师工作量查询-选择“2020-2021学年秋”至“2022-2023学年春”进行查询)。

(4)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8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jxms2023@126.com。

2.学院将组成评委会对我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并排序,按照学校分配明确确定推荐至学校的项目名单,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3.经学院评审通过推荐至学校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5份,双面打印;电子版word格式;

2)《2023年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

3)项目主持人近3学年(20209月—20237月)教师工作量列表,纸质版1份,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导出(Excel格式,查询方法:办事服务大厅-本科生教务系统-个人教务-我的工作量-教师工作量查询-选择“2020-2021学年秋”至“2022-2023学年春”进行查询)后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11月9日下班前统一交至法学院东区212,电子版发送至:jxms2023@126.com。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另外,请所2020-2023年立项的省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填写《山东省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117日前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mazuoshan@163.com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2023年山东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4.山东省本科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法学院      

2023115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