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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维也纳首届中欧私法论坛成功举办
烟台-维也纳首届中欧私法论坛成功举办

 

 

    2013年9月20日,由烟台大学与欧洲侵权法研究院共同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与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承办的首届中欧私法论坛,在烟台大学逸夫图书馆报告厅隆重开幕。来自欧洲、台湾、香港、澳门和大陆地区30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50余位法学专家和学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比较法视野下的人格权问题。
    开幕式由烟台大学副校长郭善利教授主持,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欧洲侵权法研究院现任院长肯﹒奥利芬特教授和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崔建远教授分别致辞。开幕式还举行了烟台大学中欧侵权法研究院揭牌仪式,由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教授和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中心主任赫尔穆特﹒考茨欧教授共同为中欧侵权法研究院揭牌,之后,肯﹒奥利芬特教授与郭明瑞教授共同展示了象征烟台大学与欧洲侵权法研究院友谊的旗帜。
    本次论坛共分6个单元,与会学者分别就人格权立法研究、人格权保护的理论基础、人格权保护问题、隐私权、私权冲突与人格权保护、公共利益与人格权保护等六个方面的主题展开讨论。共有25位中外学者进行大会发言。经过一天半的研讨,各位专家就人格权上的一般问题及具体问题做了深入讨论,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正如郭明瑞教授在学术总结发言中所说:“人格权是人权不可或缺的内容,是人之为人、维护人的独立、自由、尊严的基本权利。它既是宪法权利,也是民法即私法的基本权利。保护人格权,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的大众媒体和网络环境中保护人格权,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与会专家就人格权的内涵如何界定,人格权保护的利益范围多大,人格权的类型如何确定,具体人格权的内容如何界定,人格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人格权与言论自由、公共利益的冲突如何处理等提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对未来中国人格权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负责人赫尔穆特•考茨欧教授在闭幕式致辞中,对烟台大学成功举办此次论坛所付出的努力寄予高度评价和诚挚感谢,并就会议中涌现的有价值的新观点表示赞赏,期待中欧双方的合作可以持久深入广泛的开展下去,同时邀请各位中国学者参加2015年在奥地利维也纳举办的在第二届中欧私法论坛。
    我校法学院张平华教授、范李瑛教授、张洪波副教授、王圣礼博士及中欧侵权法研究院于敏研究员在大会上进行了主题发言。
    9月21日上午,首届中欧私法论坛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