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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深入烟台高新区法院开展调研活动
法学院深入烟台高新区法院开展调研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和《关于在全校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强服务地方工作,5月10日上午,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仕祯、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到高新区法院进行了走访调研。区法院院长杨波、副院长耿新光对法院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以来,立足区位优势,以打造“公平正义高地,司法改革新区”为目标定位,坚持改革导向、创新引领,多渠道、全方位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服务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高新区法院积极发挥地缘优势,与法学院开展全方位合作。2017年12月,双方签署《共建“学士后、硕士后流动站”协议书》,设立“学士后流动站”、“硕士后流动站”,助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科学引导学生就业,形成了典型的示范效应。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烟台高新区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案件管辖权,管辖烟台市10县市区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在主动对接新旧动能转换、服务重大工程建设、保障经济创新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平台优势。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双百计划”人员互聘、纵向和横向课题合作、卓越法律人实践实训培养、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了全面合作意向。本次调研对促进学院与司法实务部门的资源共享、提升学院服务地方水平,提高“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以及促进毕业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