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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参加博雅大学堂—2013年全国高校刑法教学高级师资研修班
我院教师参加博雅大学堂—2013年全国高校刑法教学高级师资研修班
    7月20日至22日,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主办,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承办的“博雅大学堂—2013年全国高校刑法教学高级师资研修班”在北京师范大学八教101教室举办。本次研修班共有来自全国各高校及部分司法实务部门的140余人参加,我院李涛和王光明两位老师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7月20日上午,首先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进行了简短的致辞,随即进行了研修班的第一单元。本单元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张军教授进行授课,其题目为“制度与实务问题的展开:以刑事法教育为背景”。张军教授就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实践中的问题、如何看待中国的司法制度及如何提升法学教育的水平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7月20日下午,研修班的第二单元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教授进行讲授,其题目为“刑法学研究的新走向”。姜伟教授就新中国刑法学研究的现状、中国刑法学研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若干问题研究的新动向进行了论述。
    7月21日上午,首先由刑法学界耆老高铭暄教授讲授了第三单元,其题目为“六十年刑法学教学的体会”,共分为热爱自己的专业、武装头脑(知识储备)、站稳讲台(授课艺术)、教研结合、精心指导(研究生)五个部分。接下来,由《中外法学》主编、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讲授了第三单元,其题目为“刑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及刊载经验介绍”。在谈到刑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梁教授从如下方面进行展开:学者、学术与学术共同体,刑法学学术研究的几对范畴、当下中国刑法学学术论文的格局与问题。就刊载经验,在指出学术杂志同质化的同时,梁教授提出了高级别学术刊物刊载论文的质量标准:部门法研究法理化和法理学研究部门法化。
    7月21日下午的第四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讲授,其题目为“案例研究与刑法教学”。陈教授首先介绍了案例指导制度,提出其改变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格局,因为其提供了一种规则创制方式,部分取代了司法解释制度尤其是个案性司法解释,并对司法思维的改变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接下来,他又对案例分析和案例研究进行区分,并结合自己的写作经验,提出了阅读案例的命题。最后,陈教授提出了应当完成从案例分析到案例刑法研究过渡的结论,以将案例(判例)引入刑法教学。
    7月22日上午进行了本次研修班的第五个也是最后一个单元,由赵秉志教授讲授“当代中国死刑改革争议问题研究”。赵教授的讲座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展开:第一,死刑改革的政策:是否应对明确提出废除死刑?第二,死刑废止的主要根据:功利抑或人道?第三,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死缓、无期徒刑、长期有期徒刑?第四,死刑个案的民意能否作为量刑的依据?第五,死刑是否可以实行赦免?第六,死刑执行的数字是否应当公开?第七,死刑案件可否和解?第八,贪污、受贿罪是否应对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