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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个人信息保护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在全新的数字文明图景下,科技、商业与法律的关联愈加深化,科技的进一步发展、会聚也将对法律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为加强对数字法治问题的研究,培养数字法治人才,烟台大学成立了“数字法治研究中心”。

20211128日,“烟台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个人信息保护学术沙龙”在烟台大学法学院西区会议室成功举行。会议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主持,烟台大学社会科学处副处长刘志国,烟台市委网信办宣传科科长袁圣凯、胶东在线政教部主任石一鸣、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博、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振武等先后致辞。烟台大学法学院关涛教授、史卫进教授、宋红松教授,山东明朗(莱山)律师事务所孙小茗主任、李文校副主任以及于海防、张龙、姜福晓、韩富营、白玉等数字法治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共同出席了成立仪式,并参加了个人信息保护学术沙龙。

数字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韩富营、张龙、于海防分别做了《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理论基础重塑——基于范围、权属与权能维度之考量》《涉信息类财产权益的私法规制模式》《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与传统同意间的关系》的主题报告,与会专家就此方面的法律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烟台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是校级科研机构,挂靠烟台大学法学院,胶东在线、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作建设,于海防教授担任主任,张龙副教授担任执行主任,共18名研究员。中心除对电子交易、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中的新兴问题展开研究外,还侧重于传统法与网络法之间的融合研究。在本次成立仪式上,烟台大学法学院与山东明朗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数字法治研究、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

烟台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有助于推动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科发展、建设学术梯队,深化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在数字法治研究方面的合作,并进一步促进校地合作、服务地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