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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参加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

我院教师参加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

 

2023325-26日,由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暨‘后民法典时代的注释民法学’学术研讨会”,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图书馆隆重召开。烟台大学原校长郭明瑞教授、房绍坤教授,烟台大学黄海学者特聘教授张卫平教授及我院多名教师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主题单元“后民法典时代的注释民法学”由房绍坤教授主持,郭明瑞教授、张卫平教授分别就“后《民法典》时代的注释民法学”“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关系的结构分析”做主旨报告。在该单元同时举行了郭明瑞教授民法通义系列新书发布仪式。

在会议其他单元,张玉东教授、白玉老师分别就“‘按照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规范意义之再审视”“民本精神对接收养法历史转型:路径与实现”做主题发言。王洪平教授、毕潇潇教授、林广会副教授、邱国威老师、纪力玮老师在不同单元中担任与谈人或参与讨论。

本次会议紧密围绕“后民法典时代的注释民法学”展开,并着重研讨了后民法典时代的民法教材建设问题,对于促进《民法典》的理解与实施及我省民商法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