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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班级成长导师聘任仪式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健全学院育人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意见》精神,法学院积极落实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于6月25日下午在东区215会议室召开班级成长导师聘任仪式并开展座谈会。烟台大学正处级组织员周娟、团委副书记丁晓丹、科教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房大任,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志国、党总支副书记罗秀秀、院长助理王超政、班级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参与会议。

会议伊始,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罗秀秀宣读《法学院关于聘任朱兴等5位同志为班级成长导师的通知》,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志国为班级成长导师颁发聘书。随后,班级成长导师代表、法221-1班成长导师周娟老师发言。周娟老师首先对学校及学院提供的宝贵机会表示感谢,并从成为学生成长的引导者、做好学生和学校间的联络者、做好学生成长的守护者三个角度提出了作为成长导师未来的工作方向。

随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志国讲话,代表法学院对学校的大力支持和几位机关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邀请各位成长导师为学生们讲一讲烟大的故事、法学院的故事和个人奋斗的故事。段书记表示,法学院将与班级成长导师合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共同努力。

会议最后,全体与会成员合影留念。随后班级成长导师与各班开展班级座谈会,深入了解各班的实际情况,与班级学生代表就思想、心理、学业、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亲切交流。参与座谈会的法221-1班班长翟子熠同学说:“感谢学校和学院为我们提供的良好平台与宝贵机会。相信在班级成长导师的指导下,我们定能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

班级成长导师制度是法学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意见》,推动机关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夯实“三全育人”体制机制的重要创新。接下来,学院将在内涵聚焦、特色领航、机制保障、形式创新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积极推动班级成长导师制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三全育人”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