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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营商环境与破产法修订”前沿论坛成功举办


202392日,由烟台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承办、烟台大学法学院和烟台市法学会主办的“中国营商环境与破产法修订”前沿论坛在山东烟台成功举办。本次论坛全程线下举行,分为开幕式、主题演讲、分论坛讨论与闭幕式四个环节,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烟台大学、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长沙破产管理人协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与实务人士,围绕中国营商环境与破产法修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论坛开幕式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主持。在开幕式环节,法学院院长宋振武教授代表烟台大学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对烟台大学的发展历程及现有状况进行了简要介绍;烟台市法学会会长徐爱华代表烟台市法学会隆重欢迎各位嘉宾,并表示法学会筹备建立烟台市破产法学会的初步意向;烟台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范李瑛教授对破产法研究中心近来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并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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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题演讲环节,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围绕《世行B-Ready评价指标中的“商事破产”》主题发表主题演讲。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审、编辑部主任陈夏红教授就《世行“商事破产”新指标的逻辑与回应》问题进行专业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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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论坛由烟台大学法学院黄茂醌老师主持,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范志勇老师就《公司破产前程序中的董事义务》、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孙晓峰律师就《从管理人角度谈对世行新标准实践中破产程序的效率的理解》、烟台大学法学院杜若薇老师就《世行新指标下我国小微企业破产重整应对》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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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张艳丽教授、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于秀丽法官、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刘经靖教授分别予以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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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论坛由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主任、烟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邹钧律师主持,长沙破产管理人协会重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理事胡思源律师就《从现有制度管理人履职经验谈个人破产的构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毋爱斌教授就《执行程序中的准个人破产:实践、成因及归位》、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胡守鑫老师就《债务人劳动能力与破产免责关系思辨》、烟台大学法学院黄茂醌老师就《利益衡平视角下终本执行与个人破产制度的衔接》为主题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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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烟台大学法学院史卫进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马登科教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恩德律师分别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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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闭幕式环节,各位专家就破产法相关前沿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自由交流,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张艳丽教授发表会议总结,此次会议在与会嘉宾的热烈讨论下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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