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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大、烟台大学“省、市地方立法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成功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高校与立法机关的沟通合作,推动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再上新台阶,2023912日上午,烟台大学与烟台市人大于法学院于法学院西区215会议室召开“省、市地方立法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森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玉堂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冯雪梅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朱旭光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二级主任科员王樱诺同志,烟台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存杰同志和法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参加本次座谈会。座谈会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志国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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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烟台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存杰致辞。李书记详细介绍了烟台大学和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和发展情况,并对市人大长期以来给予烟台大学的关心、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表示,烟台大学积极与山东省人大、烟台市人大对接,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共建立法基地、委托课题等途径,不断加强交流、拓宽合作渠道,产生了良好社会效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希望我们双方进一步探索立法智库、开门立法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推动教育资源与立法实践共建共享,就立法培训、储备项目研究、审议项目研究、项目评估咨询、研讨交流等方面深化协作,推动地方立法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取得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立法人才,为省、市地方立法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工作,助力山东省、烟台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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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学院院长宋振武就基地建设与运行情况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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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基地设立以来,始终以“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行”为指导方针,始终以立足山东、服务山东为工作主要落脚点,通过承接项目、组织课题攻关、召开研讨会、提供立法建议等方式推动法学研究与山东立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为提升我省、市地方立法质量提供智力支持。并从组织保障、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课题研究、地方合作五个方面对基地的具体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介绍。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基地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省人大、市人大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提前谋划,全程跟进,主动作为,整合优势资源和调动骨干力量,助推省人大、市人大地方立法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座谈会最后,刘森副主任发表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省、市地方立法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对各项具体措施予以认可。强调,地方立法基地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发挥烟台大学理论研究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的积极探索,有助于高校和实务部门充分汇集双方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指出,下一阶段立法基地工作应围绕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的重要内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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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座谈的顺利展开,进一步深化了学校与人大机关的务实合作,有利于推动法学理论与立法实践相互促进、法学教育与立法实务互为发展。双方携手撬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立法务实的多赢杠杆,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