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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获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设立第二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的通知》,经申报推荐、实地评估和综合评定,确定在5所院校和2家基层司法行政单位设立第二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研究基地,烟台大学法学院入列其中。

设立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基地,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山东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多元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

按照《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设立与管理办法(试行)》,法学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省理论与实务研究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制约法治山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问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研究,积极推出高质量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更好服务法治山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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