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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探索建设“校所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
烟台探索建设“校所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
    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我市将面向重点产业发展,集全市之力加快招引大学大校大院大所。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烟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烟台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以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由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等建设的科学实验室,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及国家实验室等,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别支持。
    我市将紧扣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科技需求,围绕培强做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梳理产业创新主攻方向和着力点,组织实施创新发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资金补助。对承接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的科技型企业,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10%的标准,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根据《意见》,我市将深化校所城产融合联动,充分发挥驻烟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学科优势,建立与全市资源、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精准对接机制,支持驻烟高校院所同等享受市级各类创新优惠政策,加快“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引进,深入推进院所校区、城市社区、产业园区“三区”联动,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探索建设“校所城产”融合发展示范区,围绕政产学研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人才资源一体化开展先行先试。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到企业兼职或创办企业,鼓励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兼职,促进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建立完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我市将深入推进军民科技融合,加强与军工院所的密切合作,支持建设军民融合技术、质量、标准、测试计量以及信息交流、融合成果展示、中介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军民两用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取得军方相关资质认证,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的军民融合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军民融合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