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文化 > 正文
【讲座预告】连带责任的弹性机制:法定原则和解释机制【张平华教授】
【讲座预告】连带责任的弹性机制:法定原则和解释机制【张平华教授】
爱校荣校     共谋发展
弘扬学术精神   提升办学水平
 
三十周年校庆系列学术讲座暨法学院教师系列讲座第五期:

报告主题:连带责任的弹性机制:法定原则和解释机制
报 告 人:张平华  教授
报告时间:2014年11月14日(周五)19:00
报告地点:烟台大学逸夫厅

主讲人简介:
      张平华(1974-),男,山东烟台人。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研究员(fellow)、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会长、烟台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民法”国家级精品课、“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法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主要成员,烟台大学优势学科(民商法学)学科带头人、烟台大学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欧洲侵权法研究院(奥地利)、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2010年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2012年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获“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13年获“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主要学术兴趣为民法总论、侵权法等,坚持从事交叉学科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其中被转载11篇。编著教材或著作10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其他厅级奖励9项。获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成果著作奖。
   主讲《民法》、《侵权法》、《罗马法》等课。两次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所编教材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市精品教材。所指导学生曾获得全国法律英语大赛一等奖、山东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挑战杯”全国三等奖、烟台大学优秀硕士论文奖等。被评为山东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优秀指导老师。

主办单位: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