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观点 > 正文
张玉东、房绍坤:民法本科教学“教什么”与“怎么教”

摘要: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因此,民法教学工作,尤其是民法本科教学,在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民法本科教学中,应以让学生了解“民法是什么”为主要目标,使其系统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与基本理论,以解决“教什么”的问题。任课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民法思维,从“实然”层面准确解读民法典所设置的基本规则,以解决“怎么教”的问题。

关键词:民法教学本科教学教学目标民法思维教学方法

来源:《中国大学教学》202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