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东、房绍坤:《民法本科教学“教什么”与“怎么教”》,载《中国大学教学》2023年第11期; 张玉东:《“获益剥夺”适用条件的解释论建构》,载《法学杂志》2023年第6期; 张玉东:《<民法典>中公平责任的“变”与“不变”——以<民法典>第1186条为中心》,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 张玉东:《“获益剥夺”规范意义的再审视——以<民法典>第1182条前半段规定为分析对象》,载《现代法学》2022年第5期; 房绍坤、张玉东:《论<民法典>中侵权责任规范的新发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20年第4期; 房绍坤、张玉东:《论紧急救助情形下救助人不承担责任的条件——以<民法总则>第184条为分析对象》,载《比较法研究》2018年第6期; 张玉东:《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主体的适用规则——以<侵权责任法>第78条为中心》,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张玉东:《论我国侵权法中作为义务的认定机制》,载《法学论坛》2018年第5期; 房绍坤、张玉东:《与改革开放同行的中国民法》,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新华文摘》2018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专刊主体转载); 张玉东:《动态系统论及其对PETL和<奥地利损害赔偿法草案>的影响》,载《国外社会科学前沿》第20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4月版; 张玉东:《论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酌减规则》,载《河南社会科学》2017年第8期; 张玉东:《论取得时效的立法选择》,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张玉东:《承认抑或否认:解释论视角下的责任转质——以<物权法>第217条为中心的分析》,载《山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张玉东:《论不作为侵权与作为侵权区分的必要性》,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 郭明瑞、张玉东:《肖像权三题》,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张玉东:《集体成员撤销权三论》,载《山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10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4年第3期主体转载); 张玉东:《解释论视角下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载《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张玉东:《高度危险责任若干条款的解释适用》,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3年第2期主体转载); 张玉东、苗力丹:《也谈公共利益的界定》,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张玉东:《公益征收程序的探讨——以一般征收程序为对象》,载《政法论丛》2006年第6期; 二、专著 王竹主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编撰建议稿附立法理由书》,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6月版,参与撰写第八章; 薄燕娜等著:《转型社会中人防的法制建设——以北京为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版,参与撰写第七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