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08
李涛
1978年生人
山东省滕州市人,中共党员
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
教育背景
1999年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
200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
刑法
社会兼职
无
荣誉奖励
2017年,《违法性认识的中国语境展开》获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代表性成果
一、论文
1、李涛:《必要共犯概念之探讨》,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6期;
2、李涛:《评梁丽案的核心法律问题》,载《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3、李涛:《论危险犯的“危险后中止”》,载《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5、吴宗宪、李涛:《中外刑罚轻重比较研究——以法定刑的定量分析和司法统计为基础》,载《刑法论丛》2015年第4期。
二、专著
李涛:《违法性认识的中国语境展开》,法律出版社2016年1月版。
代表性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岸带的利用与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批准证号:02BFX017,结项证号:2005013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占有型动产担保贷款风险问题研究》,批准证号09BFX031,结项证号:20131818。
其他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tao78@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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