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系我们

总机:0535-6902713 6902528

行政办公室机:6902711

传真:0535-690322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办公文件 > 公用房屋管理 > 正文
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13周
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13周
法学院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第13周(随时更新)

(2015-6-1至2015-6-7)
法学院公共房屋借用注意事项
  公共房屋借用坚持严格审批制度,提前审批,然后使用,最后验收。各项活动安排应首先通过团委或本科生业务办申请借用学校教室,如果学校在时间、场地等方面无法满足要求,再向学院提出申请。在借用中注意以下:
    1、最新表格见每周公共房屋使用情况公示附件,自行下载备用。
    2、教学用房由院长助理审批,非教学用房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如遇有一审批人不在岗,其他审批人可代为审批。
    3、原展室以及筹建中的房屋不属于审批之列。不予借用。
    4、所有公共房屋原则上坚持先到先得,在遇有集中教学任务、论文答辩、学院重大集体活动时,学院有权进行调配,统一分配使用。
    5、学生借用公共房屋必须经分管部门老师批准方可借用,不允许不经批准、审批私自借用。
    6、公共房屋借用应提前筹划、报备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工作日上班期间申请,其余时间申请不予受理。
    7、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用途、对场地要求的填写应准确、完整。如因填写不完整导致事故出现,责任自负。
    8、公共房屋值班人员应提前将房屋打开,如有多媒体使用需求同时打开多媒体投影。场地布置、接待等其他物品由使用方自行解决。
    9、使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将房屋内物品归致原位,门窗、水电空调等设施关闭,垃圾及时清理,通知值班人员验收并锁闭房间。
    10、值班人员验收房屋应认真检查门窗、多媒体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如有问题责令相关人员整改。问题严重者予以网站曝光。
    1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公共房屋,如出现公物、设备损坏,在事实调查清楚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2、所有表格交学院202值班室备案,值班电话:6902713-202。


 
法学院公共用房使用情况公示(随时更新)第13周
房屋名称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备注
一楼:模拟仿真实验室(筹建中)

	

	

	

	

	

	

	

	
一楼:多功能报告厅(筹建中)

	

	

	

	

	

	

	

	
一楼:刑侦实验室

	

	

	

	

	

	

	

	
一楼:法律诊所
  8:00-17:40值班(每周)
  8:00-17:40值班(每周)
  8:00-17:40值班(每周)
  8:00-17:40值班(每周)
  8:00-17:40值班(每周)
8:00-
刑事法课程组答辩

	

	
一楼:贵宾室
15:00-17:00
政审

	
9:30-11:30
政审
15:30-16:30
政审

	
15:30-19:30
演出化妆

	

	

	
二楼:学术研讨室(原二楼多媒体)
 全天 倪晓军 (5-14周)
 

	
1-3倪晓军 (5-14周)
9:00-10:00
开班会
18:30-21:00
校友会、校团委活动

	
司考培训
19:00-21:00
讲座

	


	
二楼:学院会议室
 7:00始
答辩
晚19:00
学术沙龙

	
10:00-11:00
政审 
14:30例会(单周)
14:30-16:30(双周)民法组
  
9:30-10:30
政审
7:30-18:00
民法课程组答辩

	

	
二楼:学术研讨室(213)

	

	

	
 8:00-12:00
法理组论文答辩

	

	

	

	
三楼:学术研讨室(原计算机教室)

	

	

	

	

	

	

	

	
三楼:就业洽谈室(302)
7:00始 答辩
5-8 刘经靖(每周)
3-4节黄伟明
14:00始 答辩
9-10节 张平华(每周)
5:30-6:30
志愿者协会换届
8:00-12:00
法理课程组答辩

14:30-16:30(双周)法理组
18:00-20:00
党员培训
3-4节 王海英(每周)
14:00-18:00
法理课程组答辩
7:00始 答辩
14:00-16:00
阅读与修养
18:30-19:30
班会
9:00-11:00读书会(每周)

7:30-18:00
​民法课程组答辩

	

	
四楼:案例研习室(402)
7:00始 答辩
18:00-20:00
党员培训
14:30-16:30(单周)国际法组
18:00-20:00
党员培训
14:00-17:00
经济法课程组答辩
18:00-20:00
党员培训
7:30-14:00
国际法课程组答辩

	

	
四楼:案例研习室(406)
7:00始 答辩
18:00-20:00
党员培训
 14:30-16:30(单周)刑法组
18:00-20:00
党员培训
14:00-17:00
经济法课程组答辩18:00-20:00
党员培训
8:00-
民事法课程组答辩

	

	
四楼:案例研习室(410)
 7:00始 答辩

	
 14:30-16:30(单周)经济法组

	
14:00-17:00
经济法课程组答辩
8:00-
刑事法课程组答辩

	

	
四楼:刑事技术实验室

	

	

	

	

	

	

	

	
五楼:综合实训室505(含审判庭)
  7:00始 答辩

	
5-7节 王海英(每周)
12:30-13:30
房大任(每周)

	
18:30-21:30
法学院学生会开会
8:00-13:00
研究生会交流
集中授课(全天)

	
五楼:综合实训准备室

	

	

	

	

	

	

	

	
 教学用房使用申请表

非教学用房使用申请表

 
                                                        法学院房屋管理办公室
  
                                                                            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