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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2022级班级导师聘任仪式暨导师交流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级导师队伍建设,凝聚育人合力,烟台大学法学院于8月24日上午在学院东区215室举办2022级班级导师聘任仪式暨导师交流会。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优秀导师代表、2022级全体班级导师及辅导员参会。

会上,学院党总支书记张仕祯代表学院对新聘任的班级导师表示祝贺。他指出,班级导师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纽带。他强调,导师应关注学生心理,积极与学生沟通交流,“抓两头促中间”,充分了解学生情况,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引导工作。最后,他希望新聘任的班级导师尽快适应角色,帮助2022级新生开好头、起好步,为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在交流互动环节,法201-1班导师陈浩、法212-1班导师王超政作为学院优秀导师代表,结合担任班级导师的工作经历分享了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陈浩认为,班级导师作为新生了解学院的第一张名片,应熟练掌握学院情况,做好学院形象宣传工作,用自身学术能力、谈吐修养“赢得”学生。王超政提出,要组建起可靠的班委队伍,并全力以赴做好沟通梳理工作,打好感情和信任的基础,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同时真正让师生间、学生间“熟起来”。在交流互动环节中,新老导师之间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法221-2班导师韩富营表示接过聘书的时刻倍感责任重大,将好好吸收“前辈”的经验,尽可能多地投入学生的培养过程中,为学生全面成长保驾护航。

法学院坚持“三全育人”理念,不断优化学院班级导师队伍,规范班级导师工作制度,强化导师标兵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导师间的工作交流,切实提升导师工作实效,以全新的状态为迎接2022级新生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