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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各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信息统计和奖学金工作核查的通知
关于2017年各类奖助学金获奖学生信息统计和奖学金工作核查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7年法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已帷幕,本年度,我院我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工作,及时制定了本院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的程序,完成了初评、公示、材料上报和发放工作。为切实做好本专科生国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针对本年度工作,还需完成的工作如下:
    1、完善获奖学生信息统计录入工作
    需要录入的获奖学生信息主要包含以下几类奖学金:(1)本专科国家奖学金、(2)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4)本专科省政府奖学金、(5)本专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6)学习进步奖学金、(7)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优秀学生奖学金总计8类奖助学金,红色“必填项”为必须填写内容,其余可选填或不填。
    具体要求如下:各类奖助学金导入模版将发放给各班,各模板格式不得变动,按要求在模板内填写信息即可,其中,姓名栏已提前录入完毕,各获奖学生可找到自己的姓名后继续完善其他信息。其中,(1)“国家助学金”项目填写时“应发金额”一栏填写全部获资助金额,“实发金额”一栏填写应发放金额的一半,另一半将在下学期发放,如:获得二档国家助学金的,应发金额填“3000元”,实发金额填“1500元”。“ 发放日期”统一填写20171130。“申请理由”不得填写文字,应填写代码,具体代码可见统一工作簿下的“代码表”一表,根据本人家庭实际情况填写相应代码即可,可多选,但不可重复。(2)其余各项奖学金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统一填写“20171130”,剩余“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发放日期填写“20171213”。(3)其余注意事项,身份证中的“X”必须填写大写,奖学金发放人填“刘运正”。
全部获奖人员均填写完的班级,以班为党委将上述填好的模板打包做好命名,在本周五上午9:00之前发送至邮箱lawstudentaffairs@163.com,请大家务必抓紧时间。
    2、完成奖助学金工作自查工作
    为更好地完成本年度奖助学金自查工作,针对上述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学院特开设将奖助学金投诉电话和信箱,每一位同学均有投诉和表达意见的权利,如有问题,可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投诉电话:0535-6902714,邮箱:458355886@qq.com,时间截止至本周五上午11:00。对于所有的意见和建议,学院均会一一落实。
    另外,所有获得上述8类奖助学金的同学,请于本周五上午11:00之前,本人亲自来法学院办公室207核对个人“奖助学金”核查统计表,落实本人奖学金的评审情况和发放情况。同时,学院将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选择奖学金获奖学生进行调查,望广大同学积极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信息统计模板
法xxx-x班各类奖学金获得者需要录入的信息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