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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 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18 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弘扬光彩精神,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经研究,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决定开展2018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和资助名额
    2018年,中国泛海控股集团通过山东泛海公益基金会出资1250万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其中我校资助名额50名,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7月。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遵纪守法,乐于助人。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学生上学、生活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其他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如民主党派成 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和少数民族学生等优先。本年度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四、评选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6月14日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如实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供家庭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入院记录等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于6月14日前报送法学院学工办公室207。学院审核后将根据情况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党委统战部会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学校党委统战部将汇总表连同推荐表及有关证件(证明)复印件,于6月底前以学校党委名义上报“同心·光彩助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统战部四处)。
    3.研究确定受助名单。7月初,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经省委统战部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研究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4.举行捐助仪式。为受助学生代表发放助学金,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济南,各市设分会场。主会场仪式结束后,济南之外的其他市单独举办捐助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学校党委统战部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2.规范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条件,必须提供完整充分的个人家庭情况材料,认真审核有效证件和证明,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家庭生活最困难、最优秀的学生进入受助范围。
    3.“推荐表”统一机打,无需盖学院公章,粘贴电子照片后打印即可,“推荐表”需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汇总表”只需交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只需交纸质版,同样一式三份。材料提交不完整或不按照要求提交的,学院将视情况不予向学校推荐。
    为帮助受助学生发展,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自2016年8月搭建了“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将在求学、深造、创业、就业等方面为青年学生提供支持。各学院要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历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受助学生及其他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加入“泛海正能量”公益平台。

                                       法学院学工办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