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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爱心一日捐”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爱心一日捐”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经学校研究,拟将我校教职员工2017年捐赠的“爱心一日捐”善款中划拨20万元(其中我院额度为2000元)用于2018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二、资助条件: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勇于奉献,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和各类公益服务活动;
3、生活简朴,自立自强;
4、对突发疾病、突发重大事故、无收入来源的孤儿等面临重大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予以优先资助。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或公益服务的同学予以优先资助。
三、资助标准和人数
  资助人数不限,资助金额分为1000元-2000元,学院将根据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统筹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四、材料填写要求
   1、受助学生本人需认真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见附件一,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017年“爱心一日捐”资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二)(附件二只需电子版) 
   2、个人将填写好的《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教工)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统一于10月8日前送交法学院办公室206,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awstudentaffairs@163.com邮箱。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刘老师。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未按照要求填写、打印材料以及填写不认真、不规范的,学院将取消其获得此项助学金的资格。

法学院学工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