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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奋斗,不青春|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刘姝贤

无奋斗,不青春|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刘姝贤

 

博观约取,厚积薄发

—刘姝贤—



个人简介



 

刘姝贤,中共预备党员,法211-2班班长、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执行副主任兼创研部部长。曾获2021-2022学年“馨德奖学金”、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获评烟台大学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社团先进个人”;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第四届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2022年烟台大学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一等奖、烟台大学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2021-2022年全国啦啦操联赛(烟台站)第二名、2022-2023年度全国啦啦操俱乐部联赛(烟台站)第一名等。



日积跬步 以致千里


2021年9月,刘姝贤成为烟台大学法学院的一名新生,开启了她梦寐以求的法学学习生活。怀揣着对于法学专业的热爱与憧憬,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专业学习上脚踏实地、向下扎根,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讲座,逐渐拓宽自己的知识体系,连续两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位列专业前三名。

 

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刘姝贤也积极投身到实践活动中,不断在广阔天地中淬炼自己。她主动到家乡的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暑假期间,她前往济宁实地进行乡村法治与黄河治理调研活动,送法下乡,助力乡村振兴、黄河安澜。

 

青春实干 扎实奋进

 

从大一开始,她就积极投身学生工作中,保持一颗“服务他人”的奉献之心,脚踏实地、用心地对待每一件事情。担任班长期间,她热心帮助关心同学带领法211-2团支部荣获2022年度校级红旗团支部;她积极配合老师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比赛、暑期社会实践宣讲等活动,以身作则鼓励同学们投身学科竞赛和实践活动中。在她看来,学生干部从来不是所谓的“干部”,虽然有时工作任务繁重,但琐碎中却是和同学们相处的机会,忙碌里更多是为大家服务的幸福。



不啻微茫 造炬成阳

 

“用善意温暖他人,把善意薪火相传。”刘姝贤在大一就加入了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坚定地走在志愿服务的路上,年度志愿时长超过100小时。两年来,她多次参加案件代理,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并收到当事人赠予的一面锦旗;参加中学普法、大学普法、青少年宫普法等普法活动,以案释法,寓教于乐,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对法治文化在校园内外的传播发挥了积极作用;带领创研部与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合作,自主导演拍摄反校园暴力微电影《曙光》,以实际行动为反校园暴力发声。对她而言,法律志愿服务不仅是对专业知识的锤炼,更是伸张正义、谋求公平、帮助他人的途径。未来她将继续参与到法律援助活动中来,将温暖传递到社会,将所学所思转化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真才实干。



心生明媚 踏歌而行


坚持在学业上精益求精,也要朝着热爱的方向义无反顾。刘姝贤热爱啦啦操运动,大一的时候就进入了啦啦操校队。日常的啦啦操训练已经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她说:“训练无疑是辛苦的,各种技巧难度动作都需要反复练习,所有的操都要形成肌肉记忆,有时候为了一个好看的落地动作,队员们需要一遍遍地练习跪地,膝盖淤青肿胀是常事。但是当我站在舞台上的那一瞬间,所有的目光聚集到我的身上时,就会感觉到无比幸福!啦啦操带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一种积极乐观态度,一种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勇气。”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因为坚持,更加热爱!



走在大三的路上,大学生活已经过半。回顾两年的大学生活,她最想说一句“感谢”:感谢学院提供的成长平台,感谢老师们的悉心教导,感谢学长学姐们的指导,感谢同学们的支持,感谢学弟学妹们的配合。人生不是轨道,而是旷野。属于她的故事仍在继续,彼时正青春,奋斗正当时。

 


学姐寄语

 

身如芥子,心藏须弥。希望学弟学妹们用奋斗和欢笑填满生活,把身体健康作为第一要务。在学习科研中求得真知,在校园工作中历练自我,在社会实践中知行合一,在志愿服务中诠释担当,在日常生活中向阳成长……保持热爱,大胆追梦。看更高的山,见更好的人,成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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