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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3

各位老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19〕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型

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鼓励积极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课程须为我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课以及全校通选课,截至2023年7月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中级及以上职称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团队成员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原则上不超过5人。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4.鼓励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者、教学优秀奖和教学质量奖获得者、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请各位老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烟台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见附件1、2、3),做好申报工作。

(二)课程负责人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的申报书(见附件4、5、6、7),申报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类型的,需提交《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 8)。填写申报书时请仔细研读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9),严格按照字数要求、认真总结建设成果、充分凝练表述内容、突出特色、减少套话。

(三)学院审核。各位老师可于2023年1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jxms2023@126.com),学院将邀请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

(四)项目申报材料通过申报平台提交。系统开放后由课程负责人根据要求上传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教师提交相应材料后,学院在系统中查看、审核、提交学校。

申报平台暂定11月14日开放,11月19日关闭,请在此期间完成教师申报、提交工作,平台网址另行通知。

四、其它说明

本次申报过程中,无需提供“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说课视频”“课堂实录”支撑材料,其他支撑材料需正常提供。各课程负责人需尽快总结、整理各项支撑材料,为正式申报做好准备。

学校工作联系人:李伟,电话6904920。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3.烟台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4.线上课程申报书

5.线下课程申报书

6.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

7.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

8.课程数据信息表

9.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指标


法学院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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