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生论文进行匿名评阅的方式。匿名评阅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送审,其余论文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送审。
2. 论文评阅工作安排
(1)10月17日,研究生处公布参加匿名评阅研究生名单。
(3)匿名评阅的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送审。评阅费与匿名处理的论文一并交研究生处。各学院在提交匿名评阅材料时,若有论文匿名评阅应回避的专家,可同时提交专家名单。
(4)非匿名评阅的论文送审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非匿名评阅的论文送审专家中必须有一名校外专家,条件如下: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答辩申请人的专业相同。各单位的论文评阅工作应在11月10日前结束。
(四)组织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
3.各单位最迟于答辩前一周将《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审批表》报送研究生处,并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以及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
4.论文答辩工作应在12月10日前结束。
二、学位授予
(一)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单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提出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和科研成绩及有关情况进行评议,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毕业研究生学位材料按专业、学号顺序报送研究处。具体材料如下:
1.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二份),
3.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职及同等学历人员无此表);
(二)定于12月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按《烟台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三、其他
(一)请组织毕业研究生填写《学位信息采集表》,统一汇总后于10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此表信息用于上报教育厅及打印毕业学位证书,请组织同学认真填写。
(二)同等学力人员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3。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因要统计人事档案联系地址,故学位信息采集表有所不同。
(三)请毕业研究生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毕业学位信息,两年制专业学位请登录“URP高校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学位信息申报,同等学力人员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毕业学位信息申报,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填者,后果自负。
(四)整理学位档案材料。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学位材料一般要求一式二份(一份装入学位申请者个人档案,一份存学校档案室)。各单位也需留存有关材料,请各单位依据《烟台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档案材料目录》中关于院系存留的要求,切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学位档案材料是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有空栏、空项,签字处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基本信息材料可打印)。
(五)从未进行过学位照相,请自行联系济南北海摄影冲印中心(电话:0531-86910061)。
各单位应召开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和毕业研究生会议,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把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安排和要求传达到相关人员,切实做好本次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附件:
烟台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9月18日
http://www.law.ytu.edu.cn/uploadfile/2014/1119/20141119045613625.zip
http://www.law.ytu.edu.cn/uploadfile/2014/1119/20141119045614388.doc
http://www.law.ytu.edu.cn/uploadfile/2014/1119/2014111904561483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