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论文评阅书及进行学位论文修改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烟台大学201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现已大部分返回,请相关部门到研究生处学位办领取。
2.对在评阅意见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1)在评议意见一栏标明“建议修改后答辩”;(2)在评议意见一栏标明“同意参加答辩”,但在意见书中明确提出修改意见的,必须进行论文修改,并如实填写《烟台大学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不修改者不可进行论文答辩,对此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研究生处
2014-5-14
http://www.law.ytu.edu.cn/uploadfile/2014/1119/201411190452477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