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2016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工作,使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做到组织严密,落实有序,扎实取得实效,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 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方案》。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进度
(一)论文一稿
1、提交日期: 2015年10月10日。
2、导师反馈意见日期:2015年10月25日。
3、论文文稿要求:
(1)内容要求。按照论文提纲完成第一稿.文章结构体系完整,文章论证比较充分,参考文献与论文本身联系密切。
(2)格式要求。格式规范,符合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指南要求(可从群文件或法学院网页下载)。
(3)字数要求。科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稿不少于1.8万字,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稿不少于1.2万字。
4、提交方式及文件:
(1)提交论文电子word版一稿至学院指定的研究生业务办信箱: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至13562577107@163.com信箱,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发至nixiaojun365@163.com信箱,并以“学号姓名一稿”为文件名,凡是文件名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审。
(2)提交一份word版(完整版)电子稿和1本简装学位论文一稿给本人指导教师。
(3)提交毕业论文诚信书
(纸质)一份,保证论文没有抄袭剽窃情况。
(二)论文二稿
(含中期检查)
1、提交日期:2015年12月8日,
2、导师反馈意见日期:2015年12月20日。
3、论文文稿要求
(1)内容要求。按照导师修改意见,进一步收集与文章的论证内容相关的资料,提炼自己的观点,对第一稿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
(2)格式要求。格式规范,符合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指南要求。
(3)字数要求。科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稿不少于2万字,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二稿不少于1万5千字。
4、提交方式及文件:
(1)提交论文电子word版二稿至学院指定的研究生业务办信箱: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至13562577107@163.com信箱,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发至nixiaojun365@163.com信箱,并以“学号姓名二稿”为文件名,凡是文件名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审。
(2)提交一份word版(完整版)电子稿和1本简装学位论文二稿给本人指导教师。
(三)论文三稿
1、提交日期:2016年1月14日
2、导师反馈意见日期:2016年1月30日。
3、论文文稿要求
(1)内容要求:根据导师第二稿修改意见完成三稿,深度完全达到正式论文标准,并对研究内容、图表内容、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细节性的梳理。
(2)格式要求。格式进一步规范,达到送审标准。
(3)字数要求。科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三稿在3万字左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1万5到2万字左右。
4、提交方式及文件
(1)提交论文电子word版三稿至学院指定的研究生业务办信箱: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至13562577107@163.com信箱,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发至nixiaojun365@163.com信箱,并以“学号姓名三稿”为文件名,凡是文件名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审。同时提交1本简装学位论文至研究生业务办公室,进行论文格式的检查。
(2)提交一份word版(完整版)电子稿和1本简装学位论文三稿给本人指导教师。
(3)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至研究生业务办公室。
(四)论文四稿
1、提交日期 2016年2月28日,
2、导师反馈意见日期:2016年3月15日。
3、论文文稿要求
(1)内容要求。根据指导教师的第三稿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基本达到论文送审要求。
(2)格式要求。格式进一步规范,达到送审标准。
(3)字数要求。科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三稿在3万字左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1万5到2万字左右。
4、提交方式及文件
(1)提交论文电子word版四稿学院指定的研究生业务办信箱: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至13562577107@163.com信箱,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发至nixiaojun365@163.com信箱,并以“学号姓名四稿”为文件名,凡是文件名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审。同时提交1本简装学位论文至研究生业务办公室,进行论文格式的检查。
(2)提交一份word版(完整版)电子稿和1本简装学位论文四稿给本人指导教
师。
(五)论文定稿
1、提交日期:由研究生处下达定稿交稿时间,通常在3月中下旬。
2、导师意见反馈日期:研究生处确定的论文提交日期前一天。导师根据所指导研究生提交的定稿版论文情况,确定论文是否送审。如同意送审,在该研究生学位论文封皮填写“同意送审 姓名”字样,并在同意送审论文名单一览表签字后交法学院研究生业务办。
3、论文文稿要求
(1)内容要求。对论文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确保论文结构、内容、引注、参考文献等内容和体系都达到送审标准。
(2)格式要求。严格按照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指南要求,对论文中所有部分的格式进行规范化整改。
(3)字数要求。科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三稿在三万字左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在1万5到2万字左右。论文复制率控制在正文字数15%以内。
4、提交方式及文件
(1)提交论文三种格式的电子word版定稿至学院指定信箱,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至13562577107@163.com信箱,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发至nixiaojun365@163.com信箱。
①论文检测版:文档以“学号_姓名_论文名”命名,如“,20140101001_张三_论我国律师权利及其保护”,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注释与参考文献等,删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附录、附表、版权声明等内容。
②论文盲评格式版:文档以“M学号姓名”命名,如“M20140101001张三”命名,封面及扉页隐去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原创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上请勿在作者和指导教师处签名;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不要出现作者或他人姓名;删去致谢页。
③论文答辩格式版:文档以“D学号姓名”命名,如“D20140101001张三”。
(2)向本人导师提交定稿版的简装论文1份。
(3)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至研究生业务办公室。
(4)需要延期的学生提交延期申请。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规程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由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报校学位办备案。
(二)答辩委员会决议
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按照规定的答辩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根据答辩人答辩情况及学位论文水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学位论文是否通过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研究生学位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书面决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时,答辩委员会对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采用合议制进行成绩评定,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档。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成绩等级不能达成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秀者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本专业答辩人员的三分之一。
(三)学位论文未通过答辩的情形
1、论文结构明显不合理,逻辑层次严重混乱;
2、论文不关注立法和学术动态,引用法条错误或者理论阐述错误。如在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对文中相关问题已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在文中提出我国立法未做规定或者立法完善建议;学术界已经对文中相关问题进行了理论研究,仍提出我国学界对该问题缺乏理论研究的观点。
3、论文摘要写作不符合要求;英文摘要明显不合格者,例如使用翻译软件翻译;
4、论文引文注释、参考文献及标题、字体、字号等格式方面多处不符合规范;
5、论文引注及参考文献明显陈旧,或数量偏少;
6、论文文句多有不通,语无伦次,错别字较多;
7、论文存在抄袭粘贴现象。
三、学位论文未按期提交和未通过答辩的处理
(一)论文未按期提交的处理
学位论文必须按照写作进度要求,在指定的时间提交论文及相关文件,不按时提交者做延期答辩处理。
(二)论文未通过答辩的处理
学位论文未通过答辩的,由答辩委员会视情节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取消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延期至下一年,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学位。
2、延期至答辩会结束后二周内,进行第二次答辩。
(三)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处理
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专业统一组织的第一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至院研究生办公室。经过审批后,可放弃第一次答辩机会,参加第二次答辩。但是,放弃第一次学位论文答辩而直接参加第二次学位论文答辩的,答辩成绩不合格者,不再享有二次答辩的资格,需延期至下一年,按正常程序重新提交学位申请。
(四)延期答辩费用的承担
因学位论文答辩未获通过延期答辩者,包括论文印刷、专家评审及答辩环节等所有费用,均由延期答辩者个人承担。
四、本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方案的送达
8月10日-15日由各班班长将“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方案”通知到每位同学,每位同学在8月17日前向院研究生教务办提交电子回执(必须用学生本人电邮)。电邮主题:“姓名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方案回执”;电邮内容“本人XXX学号XXX专业XXX,已经收到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方案,特此回执。”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13562577107@163.com信箱,
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发至nixiaojun365@163.com信箱。
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8 月10 日
法学院2016届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日程安排
项目 |
论文材料提交时间 |
内 容 |
项目负责 |
公告方案 |
8月10日 |
各班班长将“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方案”通知到每位同学,要求每位学生在8月17日前提交电子回执(必须用本人电邮)。电邮主题:“姓名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回执” 电邮内容“本人XXX学号XXX专业XXX,已经收到论文写作方案,特此回执”全日制研究生发13562577107@163.com信箱,在职法律硕士发至nixiaojun365@163.com信箱 |
研究生业务办 |
一稿 |
2015年10月10日 |
按要求提交一稿、诚信书 |
学生 |
审核一稿内容及格式 |
导师 |
统计论文提交情况,通报需延期名单 |
研究生业务办 |
二稿 |
2015年12月8日
|
按要求提交二稿 |
学生 |
进行二稿的评审 |
导师 |
网上填写论文中期考核内容,导师及研究生教务网上提交审核结果。 |
导师、研究生业务办 |
统计论文提交情况,通报需延期名单 |
研究生业务办 |
三稿 |
2016年1月14日 |
按要求提交三稿 |
学生 |
进行三稿的评审及意见反馈 |
导师 |
统计论文提交情况,通报需延期名单 |
研究生业务办 |
四稿 |
2016年2月28日 |
按要求提交四稿 |
学生 |
进行四稿的评审及意见反馈 |
导师 |
毕业学分清查、民商法专业提交已经公开发表论文,通报需要延期名单 |
研究生业务办 |
定稿 |
2015年3月中下旬 |
按要求提交定稿论文 |
学生 |
2015年3月末 |
审核论文定稿,决定是否送审。 |
导师、院研究生业务办 |
申请答辩 |
2015年3月末 |
提交申请表,统计毕业信息 |
学生、院研究生业务办、研究生处 |
复制率检测 |
提交定稿后 |
提交检测论文 |
研究生处、院研究生业务办, |
盲评、 外审 |
检测通过后 |
提交相关论文 |
研究生处、院研究生业务办, |
盲评、外评意见返回 |
5月初 |
根据盲评、外评意见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表》进行修改 |
学生、导师、院研究生业务办 |
答辩 |
5月下旬 |
答辩程序详见《法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答辩程序》 |
学生、导师、院研究生业务办 |
修订存档 |
6月初 |
根据答辩组意见对论文进行最后修订,交相关部门存档 |
答辩组导师、学生 、院研究生业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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