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学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学制规定年限缴纳。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自2012年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硕士生20000元/生,博士生30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每学年进行综合评定一次,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硕士生10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
三、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所有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完成各阶段规定学业,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0000元/生·学年。
2.普通助学金
学校特设立研究生普通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生3600元/生·学年,博士生8400元/生·学年。
四、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加大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400元-800元/月岗位津贴(按月发放),入学后根据岗位情况,学生自愿申请。
五、其他
1.学校设立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来自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生源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活动,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科研水平。同时,对于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按照原奖金数额匹配;对于在校期间以学校为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出版的学术著作进行奖励。另外,学校联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人士以及校友,在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资助在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