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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201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烟台大学2013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时间 工作项目 执行单位
或执行人
3月25日之前 申请人填写《学位信息采集表》,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 申请人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4月2日之前 法学院要求3月28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论文答辩申请,提交必须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
4月上旬 学位照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处
4月4日前 1.受理本单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申请,具体时间各单位确定。
2.各单位对申请论文答辩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3.汇总本单位初审通过的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及其材料
4. 各单位向学校报送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答辩申请材料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4月4日前 各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向学校报送参加检测的论文电子文档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4月4日—6日 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 研究生处
4月6日 公布参加匿名评阅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处
4月6日—10日 1.各单位向学校统一提交匿名评阅学位论文及评阅费
2.其余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规定数量的学位论文,供组织评阅用
申请人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4月10日—
5月10日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阅人,进行论文评阅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5月10日—
6月5日
1.申请人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
2.对评阅通过人员,选聘答辩委员,组织论文答辩
3.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本单位学位授予问题
申请人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6月11日前 各单位向学校统一提交授予学位材料 分委员会
研究生处
6月11日—20日 1.汇总整理授予学位材料,准备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研究生处
2.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问题 校学位委员会
7月10日之前 1.举行学位授予仪式
2.印制、颁发学位证书
3.形成学位档案
研究生处
校学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