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换届通知
烟台大学法学院第十五届研究生会自2015年组建以来,沿着“两点三力”的工作思路,秉承“成为一个窗口,做好一面旗帜”的工作理念,以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研究生学习生活氛围和宽松开放优良的教学科研环境为己任,多层面、多角度参与法学院学生管理事务,积极组织开展了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刊物创办、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为法学院研究生的教育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现第十五届法学院研究生会常委会任期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行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会常委会(第十六届)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选职务设置:
法学院研究生会常委会设常委九名,分别是:主席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宣传部、学习部、科研创新部、实践部、文体部部长(主任)各1名。
二、竞选人员条件:
(一)研究生期间课程无不及格现象,无违纪行为;
(二)在读期间曾担任过研究生主要学生干部(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团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助理、班长、团支书)或法学院研究生会成员的2015级非毕业班研究生。
三、换届选举流程:
(一)竞选者报名:
12月3日前,竞选者填写《法学院研究生会常委会竞选报名表》,并打印五份纸质版报名表格交至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主席魏元翰处,(15688576013,14#403),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243010752@qq.com,邮件主题及文档命名请遵循以下格式:姓名+申请职位,例如:张三 办公室主任。
(二)确定候选人:
经指导老师和学院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于12月5日对各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三)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初步定于12月上旬召开研究生会常委会换届选举大会(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大会流程如下:
1.竞职演讲;
2.评审提问;
3.评委评审;
4. 院团委审批备案。
(四)换届选举结果公示:
根据投票结果、个人日常表现、评委综合意见汇总报学院团委审批备案确定当选人员,换届选举结果将及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当选。
本次研究生会常委会换届选举,将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展开,以保证经选举产生的新一届研究生会常委会成员能够真正为学院服务、为广大研究生服务,以促进我院研究生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研究生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