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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法学院宿舍例行检查公告(第二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3

烟台大学法学院宿舍例行检查公告(第二周)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7-2018学年上期
 第2周宿舍例行检查公告
     北校区:11号楼307宿舍 333宿舍
             6号楼312宿舍(周心语) 324宿舍(樊琛)
   以上宿舍(责任人)在2017—2018学年上期第2周学校例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存在卫生状况脏乱或其他违反《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烟台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的问题,表现较差,宿舍卫生安全等级本周依规定评定为C,特于此公告。
     南校区:9号楼435宿舍(谭喜宝) 440宿舍(牟诗远)
                   441宿舍(凌晨歌) 129宿舍(徐智慧、展兵)
         8号楼 432宿舍(责任人郑国宁)
     北校区:13号楼:615宿舍 107宿舍 111宿舍 117宿舍 118宿舍 119宿舍
 以上宿舍(责任人)在2017—2018学年上期第2周学院例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存在卫生状况脏乱或其他违反《<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的问题,表现较差,宿舍卫生安全等级本周依规定评定为不及格,特于此公告。
根据《<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规定,凡在学校或学院例行检查中评定为不及格的宿舍将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宿舍全体携带手抄版《<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第三、四章及检讨找年纪辅导员谈话。鉴于此,为营造更加良好的宿舍卫生安全环境,望以上宿舍予以重视立刻改正,并在今后学习生活中加强的宿舍文明建设。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