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学院宿舍例行检查公告(第十二周)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6-2017学年上期
第12周宿舍例行检查公告
南校区:9#129(徐智慧)
北校区:14#228
以上宿舍(责任人)在2016—2017学年上期第12周学校例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存在卫生状况脏乱或其他违反《<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的问题,表现较差,宿舍卫生安全等级本周依规定评定为C,特于此公告。
南校区:9#135(张颐轩)128(况安林)129(徐智慧)132(陈定澜)、439(陆楷文)宿舍
北校区:13#106,108,116,117,118,608、622宿舍
(括号内为负责人)
以上宿舍(责任人)在2016—2017学年上期第12周学院例行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存在卫生状况脏乱或其他违反《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烟台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的问题,表现较差,宿舍卫生安全等级本周依规定评定为C,特于此公告。
根据《< 烟台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法学院实施细则》规定,凡在学校或学院例行检查中累计两次C的将予以全院通报批评。鉴于此,为营造更加良好的宿舍卫生安全环境,望以上宿舍予以重视立刻改正,并在今后学习生活中加强的宿舍文明建设。
烟台大学法学院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