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绍坤教授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
近日,中宣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4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名单的通知》(中宣办发〔2015〕49号),确定362名同志为2014年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最终人选,山东省共有6名专家入选。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教授入选新一批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理论界)。
房绍坤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著有《公益征收法研究》《继承法研究》《用益物权基本问题研究》《物权法用益物权编》等。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等,2006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据悉,“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为国家级专项计划,旨在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重点加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4个领域的中青年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文化名家工程”则是近年新启动的项目,通过每年重点扶持和资助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领域的名家承担重点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遴选扶持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杰出人才。
为适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开发力度,从人才队伍特点和人才工作实际出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对文化名家工程与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进行调整合并,原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整体转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